化学平衡状态的标志

直接标志—“正逆相等”
  • 对于同一种物质,该物质生成速率等于其消耗速率;

  • 对于化学方程式同一边的不同物质,一种物质的生成速率与另一种物质的消耗速率之比等于化学计量数之比;
  • 对于在化学方程式两边的不同物质,两种物质的生成(或消耗)速率之比等于化学计量数之比。

    各组分的浓度保持一定:
    • 各组分的浓度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 各组分的质量、质量分数、物质的量分数、体积分数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间接标志-“变量不变”
  • 对于反应体系中存在有颜色的物质的可逆反应,体系的颜色与浓度有关,若体系中颜色不再改变,则反应达到平衡状态。如:

  • 反应前后气体的化学计量数不相等时,反应体系的总压强不随时间的改变而变化。

  • 参加反应的全是气体、反应前后化学计量数不同的可逆反应,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保持不变。

    注意:如果一个物理量随反应的进行而保持不变,就不能作为平衡状态的判断依据,如对于反应前后气体体积相等的反应,总压强不能作为判断反应是否达到平衡的标志。